人类起源

今天我参观了国家动物博物馆,很开心。在此要大大感谢@RedDogLoop,他不仅找来了馆长和史军给大家讲解,还事必躬亲(报名、发票、指路、领队、抽奖、合影……),好感人呀!最重要的是,逛完博物馆,我又有信心承认自己本科念的是生物了,哈哈。

博物馆三楼的顶上悬着一副骨架,长有20来米,煞是威风,据说是仿制的鲸骨。与这个庞然大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底层的珊瑚虫模型,虽然放大了几万倍,但看上去也就只有生蚝那般大。这些千奇百怪的生物汇聚在一起,让我想起了大一上动物生物学这门课的场景。赵杨老师前几节课啥都没干,光让我们看BBC探索频道的纪录片,从生命的起源一直讲到人类的起源,把我给迷死了。巧的是,那会儿我刚得到第一本圣经,心想着要好好读一读。于是我从《创世纪》开始读了……

1起初,上帝创造天地。 2地是空虚混沌。渊面黑暗。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。 3上帝说,要有光,就有了光。 4上帝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开了。 5上帝称光为昼,称暗为夜。有晚上,有早晨,这是头一日。 6上帝说,诸水之间要有空气,将水分为上下。 7上帝就造出空气,将空气以下的水,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。事就这样成了。 8上帝称空气为天。有晚上,有早晨,是第二日。 9上帝说,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,使旱地露出来。事就这样成了。 10上帝称旱地为地,称水的聚处为海。上帝看着是好的。 11上帝说,地要发生青草,和结种子的菜蔬,并结果子的树木,各从其类,果子都包着核。事就这样成了。 12于是地发生了青草,和结种子的菜蔬,各从其类,并结果子的树木,各从其类,果子都包着核。上帝看着是好的。 13有晚上,有早晨,是第三日。 ……

读到这里,我已然读不下去了。科学版的生命起源显然比神话版的更有趣嘛。嗳,我还是读《箴言》和《福音书》好了。

当然,我自己也没想到,六年后我会成为基督徒。一般人总是很难理解学生物的人怎么可能信主(不要再跟我推荐Richard Dawkins的The God Delusion好么,我读啦),所以他们通常会问:「你相信进化论吗?」我的回答是:「Yes and No.」可解释Micro-evolution和Macro-evolution的区别实在无趣,况且我的科普文写得也不好,所以我不打算从科学的角度比较「进化论」和「神创论」。我们从文学的角度来比吧。

如果把科学版的人类起源改写成神话,那么你读到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:

在无尽的虚空之中,物质和反物质开始骚动,它们即将造就什么,谁也不得而知。接着,亿万分之一概率级的事发生了——概率小得有些悲壮——在时空中的某一点,万事刚好俱备,生命的起源萌发了。我们剧本中的这位主人公刚刚成型似乎就遇到了无数劲敌,就跟童话故事开头中的小儿子或被虐待的继女一般。

不知何故,这最初的生命挺过来了。它承受了无尽的折磨,逾越了无数险阻,它遍满地面,繁殖开来,自身结构也变得愈加复杂,从阿米巴变成了植物,又变成爬行动物,最后变成了哺乳动物。巨兽时代短得像是惊鸿一瞥。恐龙在地面巡行,它们互相残杀,然后灭绝了。接着丑小鸭这一主题再度上演。在无边无际毫无生机的蛮荒之中,在一群比自身强大、健壮的野兽之中,一个脆弱而娇小新生命诞生了。

他裸着身,浑身颤抖,畏手畏脚,拖着步子往前走,身体还没完全直立,不知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。即便如此,他的诞生依然是亿万分之一概率级的事。不知怎的,他兴盛了起来。他发明了猎棍和打火石,成了山顶洞人。他会对着敌人的骨头怒吼咆哮,会揪着尖叫不已的配偶的头发,会因嫉妒而亲手撕碎自己的后代,直到有一天后代长大,然后再把他干掉。他在恐怖的偶像面前颤颤巍巍,尽管这些偶像是他根据自己的样子造出来的。更多的痛苦还在后头,等着看下一幕剧吧。

这时,他成了真正的人。他学会了如何征服自然。科学兴起了,破除了他年幼时的迷信。他一步步地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。从现在开始快进(照我们现在所用的时间尺,快进的时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),我们追随着他到了将来。我们看见了他的最后一幕。那时统治地球(也许还不止地球)的是一个半人半神(demigods)的族类。优生学(eugenics)保证但凡出生的都是半人半神族类,精神分析保证这些人既不会失去也不会玷污自身的神性,共产主义则保证大家手头有维系神性所需的一切。人类已经登基为王。他现在除了实践美德,增长智慧,开心过活以外已经没什么其他好做的了。

如果到这里就结束的话,那么这个神话就稍显矫情了。因为这样就显不出人类想象力的最高境界了。还好,最后一幕是倒转乾坤的神来一笔。正当人类走向成为神的路上时,人类古老的敌人——自然——却静悄悄地一点一点地损耗殆尽了。太阳冷却了,所有的星球都冷却了,整个宇宙崩塌了。生命,每一种形式的生命都消亡了。在这广袤无垠的时空之中,它们没有任何重返的希望。一切都归为虚无,一切都再度被黑暗笼罩。

这样收尾的神话,才配被称作最伟大的神话之一。伊丽莎白时期许多悲剧的构思都是如此,故事中主人公的事业缓缓发展,随后急转直下,高潮出现在第四幕。你眼看着他越爬越高,在高点闪耀出明亮的光芒,最后却突然消陨了。(节译自Is Theology Poetry? by C.S.Lewis)

这个神话读着有点儿不可思议,可教科书上明明就是这么写的,而且50%的美国人都相信这个版本的生命起源,中国人么估计90%以上都信吧。

可我觉得吧,科学版的人类起源文学造诣太高,看上去更像是人类伟大想象力的产物。圣经那版的人类起源看上去无趣得多,也许反倒离事实更近吧?

退一万步讲,要是太把教科书上写的东西当回事儿,早晚要吃亏的,你说呢?

Written on April 5, 2014